保温性能
在断电的情况下,培养箱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,二次温差应不大于10.0˚C。由于培养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断电的情况,因此标准规定了培养箱的保温性能,设定其在正常工作模式下,设置温度为 37˚C,待设备显示温度达到设定温度后等待 2h,记录培养箱的箱温,关闭培养箱电源,继续测量培养箱的箱温,记录断电 1h 时的培养箱的箱温,两次温度值的差值为二次温差 。
时间性能
由于培养物是活性物质,是有生存环境条件的,因此标准对医用生化培养箱的时间性能做了特殊的要求,主要分为3 个部分加以要求,升温时间、降温时间及定时功能。其中升温时间和降温时间是一对相反的过程,在测试时可以先做升温测试,再做降温测试,节省时间 。
升温时间
除隔水式培养箱外,培养箱的升温时间应不大于 40min。测试方法为设定培养箱在正常工作模式下,试验环境温度应在 18˚C 或者制造商声称的最低工作环境温度(两个温度取较小者)±2˚C 范围内,设备运行至 20.0˚C 后开始计时,培养箱的箱温升至 44.0˚C 的时间应不大于 40min。
降温时间
带有有源制冷装置的培养箱,培养箱的降温时间应不大于 40min。测试方法为设定培养箱在正常工作模式下,试验环境温度应在 30˚C 或者制造商声称的最高工作环境温度(两个温度取较大者)±2˚C 范围内,设备运行至 37.0˚C 后开始降温,培养箱的箱温降至 20.0˚C 的时间应不大于 40min。3.4.3 定时功能标准对定时功能不强制要求,如果培养箱具有定时功能,定时器的时间设定范围应符合制造商规定的范围 。
报警性能
标准规定了培养箱应具有因温度过高而触发超温报警的功能。此标准只对高温报警做了规定,对其他的低温报警,开门时间超限报警等常用报警功能都没有做硬性地规定,这是由于培养物是活性物质,对高温比较敏感,而对低温不敏感,因此标准才只对高温报警做了要求 [3]。